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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掉闸谁之过

2000-03-0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近日,家住新华社北京分社的陈女士向本报来信反映:

“我所居住的是新华社北京分社的宿舍楼。今年元月开始进行北京有关‘一户一表(电表)’的改造工程。将每户电表由屋内迁至户外,并列放在一起,每户电表均有一外壳予以保护。

春节前,我们全家于1月底离京回南方过年。2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回到北京家中,一进家门便闻到一股异味,同时发现家中断电,原来这股异味是由于断电而造成冰柜、冰箱中的物品腐烂的臭味。我们为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元。造成断电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打电话找来房产部门的物业管理人员,经查看电表,原来是由于电表掉闸引起的。其实自从电表改造以后,由于施工质量不过关,电表外壳安装不牢,很轻易就能取下,甚者轻轻一碰就掉下来。由于电表安装在户外,任何人都可以去动楼道里的电表,有一家去动电表都有可能弄掉另一家电表的外壳而造成掉闸,而交给每户电表的钥匙,因外壳的不固定而形同虚设。

我为此找到了承担此次电表改造任务的宣武区正大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要求他们赔偿,他们说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因东西是供电部门的,谁动你的表,你找谁去。因此谈了几次都没有结果。希望通过生活时报反映一下此事”。

接到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后,记者打电话去正大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实此事。据该公司一位姓胡的先生说,陈女士所住宿舍楼的电表改造完毕后,是1月23日通的电,工程是经过电管部门检验合格的。而且接到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后他们立刻派人去现场查看检修。发现不是因他们线路或其他方面的施工问题,电表外壳也装得比较牢。因此电表掉闸责任应该不在他们这里,至于电表因有人动过而掉闸,那该谁动过谁负责任。因考虑到他们毕竟是施工单位,与此事有关,因此开始他们公司曾答应酌情给予陈女士一定赔偿,但陈女士索赔数目太高,双方无法谈拢。

本报记者胡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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